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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专题

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火灾事件专项应急处置 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21-11-30 10:58:39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有效应对学校突发性火灾事件,妥善处置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全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事故风险分析

学校教室、食堂、办公室、公寓、功能房等由于电器设备或电源线路接触不良、线路老化、元器件失效等原因,均可导致火灾实验室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食堂使用燃气,违规操作或危险化学品及燃气泄漏,也容易导致火灾火灾产生的烟雾尤其是装修材料着火产生的毒烟,快速影响整个教室或整栋教学楼导致人员短时间内中毒或窄息,造成人员群死群伤。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组 长:帅国恩

副组长:罗国华付斌王志鹏邓黛依

 员:各处室、年级主任

责:下达启动处置防火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向教局报告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通报或协处请求。同时与有关部门协调工作,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保处或学校办公室。

(二)专项工作组及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成立预警信息组现场处置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机动预备组等专项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

1.预警信息组由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收集整理各类信息资料,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随时掌握系统的防火安全情况处置应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收集文字图象相关资料,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外通报事件的有关信息。

2.现场处置组由安保处、后勤处和涉事处室、年级负责。主要职责:深入现场,做好有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等工作,及时调查收集火灾事件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迅速控制事态蔓延;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要登记收缴,做好妥善处理;根据事故情况做好复课准备工作。

3.安全保卫组由安保处和涉事处室、年级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维护管理警戒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需要采集证据的进行文字和图像收集;疏散人员,疏通车辆,维护处置现场秩序;按上级批示,根据现场情况,配合公安及其它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处、账务处负责。主要职责是:安排适当的处置场所;负责事故处理期间车辆的调配;调集处置现场所需人员、工具、设备、物资的供应;解决相关人员食宿;协助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

三、处置程序

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如果火势失控,要立即向 119、110报警。

火灾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年级或日行政值班报告,当班负责人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如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局等有关部门(半小时内口头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

)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概况;

2.事故可能发展情况;

3.建议应急处理的措施;

4.请求支援的内容;

5.人员伤亡情况;

6.财产损失情况;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响应分级

结合学校应急的能力将火灾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火灾在初期阶段或现场人员通过处置可扑灭时,启动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火灾启动校内一级响应后仍不能处置时,由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立即启动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调动学校范围内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措施

固体可燃物火灾处置措施

1.现场负责人应迅速查明火灾情况,上报总指挥,总指挥立刻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通讯联络组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学校各应急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并与外界救援单位进行联系;

2.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根据火灾情况及危害程度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3.警戒疏散组到达现场后,组长指挥警戒、疏散工作,维持秩序,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意外事故;

4.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组,由组长指挥立即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临时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清洗、包扎,重伤员应及时送到医院治疗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5.警戒疏散、抢险救援组,应服从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按分工要求进行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并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栓及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转移危险物质,防止爆炸事故发生。若火势一时难以扑灭,则疏散现场所有人员,等待消防队救援,在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应主动向消防指挥人员介绍情况,说明着火部位、人员状况,建议采取的措施等

电气火灾处置措施

扑救电气火灾时学校电工须要到场参与扑救,由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扑救。要注意千万不能先用水救火,一旦操作错误,不但不能灭火还会使得抢险人员触电。处置措施如下:

1.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切断电源以免触电,避免气设备与线路短路情况扩大。根据火场不同情况,发生电气火灾时,只有确定电源已被切断的情况下,才可以用水进行灭火。在不能确定电源是否被切断的情况下,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

2.火灾区域内电气设备由于受潮及烟薰,绝缘能力降低,拉开开关时要使用绝缘工具

3.剪断电线时,不同线路应在不同部位断,以免发生两相或三相短路

4.带电线接地时应设警戒区域,防止人员进入导致触电

5.为防止火灾扩大,来不及断电或其他原因不能断电而需要带电灭火的情况下,可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不能用水灭火。

火灾外围处置措施

划出警戒范围,维持秩序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防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学校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调查人员介绍,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

五、责任查究

配合相关部门进事件进行调查,对事件责任进行查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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