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抚州市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部门专项预案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在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源性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校外活动地点和学校所在地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害事件。主要包括学校楼栋(场、馆、室、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4.自然灾害事件。主要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此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5.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通过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体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各种破坏远程教育电视接收的事件。
6.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教体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职能处室、年级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校应急领导小组。学校“一把手”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相关处室、年级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理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校 长 帅国恩
副组长:副校长 罗国华
安保主任 邱春华
成员:各处室、年级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市教体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别,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并及时向市教体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处置情况。
(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保处,日常工作由学校安保处承担。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意见和措施报市教体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及时总结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应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
1.预警信息组。设在学校安保处,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人和安保处负责人全面负责,其工作职责:
(1)收集整理各类信息资料,认真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收集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并向领导报告。
(3)畅通信息渠道,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4)掌握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录制相关资料,经总指挥审定后,向外通报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5)负责办理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现场处置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范围成立相应的现场处置组;根据事件性质,安排学校有关处室、年级主任负责人为组长,相关处室成员和班主任、教师、员工为成员,其工作职责:
(1)深入现场,做好有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和行政指导工作,及时调查收集突发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第一手现场信息资料,并向校长报告。
(2)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点,迅速控制事态蔓延。
(3)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采取有力措施,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要登记收缴,做好妥善保管或销毁处理等工作。
3.安全保卫组。由学校负责安全保卫的工作人员组成,其工作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负责组织现场保护,需要采集证据的应进行现场拍照或摄像。
(3)疏散人员,疏通车辆,维护处置现场秩序。
(4)按照学校和市教体局应急处置委员会的指示,根据现场情况,配合公安、消防或其他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处、账务处负责,其工作职责:
(1)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安排适当的处置场所。
(2)负责车辆调配工作。
(3)调集处置现场所需器材、设备,保障急需物品的供应。
(4)妥善解决相关人员的食宿问题。
(5)协助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5.机动预备组。组长由校长临时指定,机动预备组集结所有备勤人员待命,由校长统一调动,随时准备提供援助。
三、 事故报告的程序
接到突发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向市教体局报告,并组织校内有关人员启动应急预案。
四、突发事件的预警及启动程序
(一)预警信息组广泛收集动态信息,包括各班的排查信息、各处室受理的举报投诉信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信息及报刊、互联网登载的信息等。
(二)预警信息组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可能会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进行确认。预警分为特急、紧急、一般三种,报校长批准后,应迅速召集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发布预警,提请做好必要的应对准备。
(三)学校各处室、年(班)级应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的观察力,与预警信息组通力合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四)发现突发事件苗头或已发生了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学校;情况紧急,可直接上报市教体局,由市教体局研究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五、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及处置措施
(一)一旦启动预案,校长(组长)立即召集人员到位,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程度、地点、范围等情况制定处置方案,组织指挥处置工作。
(二)由校长(组长)确定现场处置组和安全保卫组的组成人员,并明确具体任务,制定相关措施,提出行动要求。
(三)现场处置组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在处置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意见,严格依法办事,同时做好有关救援、抢救以及解释、调解、劝导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四)安全保卫组要组织力量,实施警戒,做好现场保护、人员疏散、车辆疏通、证据采集及伤员救护等工作,必要时由公安、消防或其他相关部门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处置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五)后勤保障组要做好交通调度、车辆调配、场所安排、物品供应、食宿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
(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分析事件原因,反思或总结经验教训。
六、事故应急救援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
(一)深入现场,做好有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工作,及时调查收集突发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第一手现场信息资料,并向校长或现场总指挥报告。
(二)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点,迅速控制事态蔓延。
(三)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采取有力措施,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要登记收缴,做好妥善保管或销毁处理等工作。
七、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除按事故报告程序外,还应与相关部门迅速取得联系,应急救援通信联系方式:
帅国恩 | 13979408810 | 赵莺 | 13970472243 |
罗国华 | 13979421020 | 韩茜茜 | 18797942180 |
付斌 | 13970434718 | 康晓琳 | 18279426101 |
王志鹏 | 13879442828 | 邱春华 | 13755926380 |
邓黛依 | 13767652277 | 饶丽芬 | 13767682426 |
王贵堂 | 13647900050 | 章敏 | 13870414708 |
洪海燕 | 13755940826 | 江艳 | 13870421266 |
方丽云 | 13870476368 | 郭洁 | 15079432926 |
章华舵 | 13970418916 | 陈高明 | 13870481185 |
黄利云 | 13879448822 | 蒋全平 | 13361674212 |
彭小明 | 15179409363 | 黄春英 | 13687941265 |
洪承耀 | 15107047093 | 廖传华 | 15179458248 |
安锦清 | 13979401680 | 黄俊 | 15179470158 |
祝公明 | 15079432196 |
急
救援部门电话: 火警 119 匪警 110 急诊急救 120
八、处置突发事件的规定与要求
(一)各工作小组要明确职责和分工,严明纪律,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所有参与处置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对外宣传、表态,由预警信息组上报领导小组审批后,统一口径、统一安排、统一发布,不得擅自传播影响稳定团结的信息。
(三)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必须做到 24 小时有干部负责值班工作,领导同志要亲自带班,严禁一般工作人员代替。
九、保障应急预案贯彻执行的措施
(一)强化学校及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及相关安全技能的培训。
(二)制定并不断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对预案进行演练,提高广大师生在灾害来临时的逃生能力,在灾害来后的自救能力。
(三)制定安全工作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年内出现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因失职行为和渎职行为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的除追究其行政责任以外,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