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学校突发性自然灾害性事件,妥善处置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事件范畴
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自然灾害类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自然灾害类事件发生后的现场指挥与协调,以及相关单位到达现场后的协调配合。
组 长:帅国恩
副组长:罗国华、付斌、王志鹏、邓黛依
成员:各处室、年级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安保处,罗国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自然灾害类事件救灾指挥部
总指挥:帅国恩
指挥部下设灭火断电组、疏散指挥组、救护组、治安保卫组、宣传教育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7个专业组。
(三)专业组及职责
1.灭火断电组。由安保处、后勤处和学校消防队员负责。主要职责是:接到自然灾害类引发报警后,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组织人员迅速赶到自然灾害类现场投入灭火、断电等救灾工作,同时通知疏散指挥组、救护组、治安保卫组,联合展开灭火救灾行动,如火情重大要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请求支援。
2.疏散指挥组。由安保处牵头,涉事相关处室、年级负责。主要职责是:接到自然灾害类引发的报警后做出快速反应,组织本组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指挥和帮助疏散自然灾害类现场人员和撤离物资至安全区。
3.救护组。由后勤处、教务处和校医负责。主要职责是::接到自然灾害类、火警报警后,立即组织医疗救护人员赶赴自然灾害类现场,按危急救护程序开展救护工作。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支援。
4.治安保卫组。由安保处、后勤处负责。主要职责是:做好自然灾害类事件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疏散指挥组指挥人员安全疏散;在自然灾害类事件危险消除后,检查现场并继续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5.宣传教育组。由办公室牵头,政教处、工会、团委、教务、教研等处室依职负责。主要职责是: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做好灾情和指挥部指令的上传下达,确保指挥有序;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做好师生员工思想教育与稳定工作;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汇报材料;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呼吁社会提供援助,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种类、数量、援助捐款总金额。
6.后勤保障组。由后勤、财务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车辆、急需物资、水电供应、电信服务和伙食保障工作。
7.善后工作组。由办公室牵头,安保、后勤、财务依职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及时了解掌握自然灾害类事件的基本情况和波及范围;协助有关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起草自然灾害损失评估报告;做好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抚恤、救济、理赔等善后工作;接受外援,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三、处置程序与要求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校园发生自然灾害类事件,任何师生员工第一时间发现,都有义务及时报告,情况紧急的,须同时拨打119、120报警。
2.保卫处接到自然灾害类报警,要记录自然灾害类发生的时间、地点,同时向校领导和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接到自然灾害类报告,立即向有关工作小组下达指令,同时向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报告。
3.各有关小组应立即组织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和现场的实际情况,迅速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开展施救工作。
4.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控制人员进出现场,维持现场秩序,分工协作做好灭火救灾、疏散人群、疏导交通、保护现场工作。
5.指挥部派人到学校大门口引导相关单位特种车辆和技术人员赶往灾害现场,在相关专业部门的指挥下,组织协调抢救力量。
6.在紧急情况下,总指挥有权调用各种车辆、医务人员和急需物资,各单位无条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事件得到有效、妥善处理。
(二)工作要求
学校教职工在做好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的基础上,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食品物资供应、受灾人员转移或安置、治安维护以及事件调查、次生衍生灾害防御、宣传教育、师生心理疏导等工作。同时,要积极主动参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实战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