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家长和同学们:
学生的出行安全始终牵动着公安交警和教体部门的心,孩子平安、健康、快乐的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我们衷心希望家长们在关心孩子学习成绩的同时,更加关心孩子的交通安全。为全面提高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抚州公安交警和教体部门提醒学生上下学出行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中小学生注意事项
1.安全文明步行。上下学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要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指示标志通行,走人行横道,不要翻越隔离护栏,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做“低头族”。
2.文明有序乘车。不乘坐“黑校车”、三轮车上下学;在乘坐车时,要全程系好安全带,坐稳扶好;不要在车内嬉戏打闹,以免影响司机正常驾驶;下车后不从车前穿行猛跑。
3.守法安全骑行。知危险会避险,提高安全意识。平衡车、滑板车、溜冰鞋不可作为代步交通工具在道路上使用。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上道路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骑电动自行车。骑车时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驶入机动车道,不逆行,不载人,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并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以免发生危险。骑乘电动自行车都要戴好安全头盔。
二、家长朋友注意事项
1.有序停车,合理规划出行。驾驶车辆接送学生,请您务必选择安全地点停靠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叮嘱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夜间停靠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请勿在行车道、人行横道、急弯陡坡等路段停车接送学生;学校周边设置有限时停车路段、泊位以及护学通道,请家长停车时严格按照允许停车时间和路段位置停放,服从现场交警指挥,尽快驶离,不得长时间占用临停泊位及通道,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2.安全行车,切勿分心驾驶。在接送学生途中,家长要时刻保持精力集中,不得有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打电话等行为。行经学校周边路段时,请减速慢行,注意观察交叉路口情况,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逆行、不酒驾、不闯红灯,随时准备制动,以免发生意外。
3.一盔一带,牢记生命至上。家长既是监护人又是驾驶人,骑行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的家长,请在骑行时,保证您和您的孩子均佩戴好安全头盔。开车接送时,不要让未满12岁的孩子在汽车副驾驶位置乘坐,率先系好安全带并督促乘车孩子规范使用安全带。为了孩子乘车安全,请您为12岁以下儿童自觉安装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孩子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请您严格履行教育和监管职责,言传身教,做孩子的榜样,让我们“校、家、警”共同携手,为孩子营造安全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抚州市公安局 抚州市教体局
2024年4月28日